【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是指参加城镇企业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入申请。
【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1份)
2.《待遇领取地确认表》或经县级以上组织、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调入的资料;(原件1份)
3.参保人户口簿(申请人在我市首次参保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提供);(原件1份)
4.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转入提供)。(原件1份)
【办理方式】
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网上申请办理:参保人可以使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养老保险转入申请,也可以通过已开通电子社保卡功能的手机APP办理转入申请,如掌上12333、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微信、天津人力社保等。
【注意事项】
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参保人员存在外省市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录的,依据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及原因等不同情况,分别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书面承诺书》、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且产生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的相关法律文书、缓缴协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补缴文书、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办理表》等相关材料。
对于因转出地无法提供有关材料造成无法转移的缴费年限和金额进行退回处理。
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护照、社保卡等)(原件)。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业务。网上办理:全天24小时。
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