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要求,我市社保基金电子票据经过系统改造和对接,目前社保基金电子票据业务已经试运行,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在网上缴费后,无需前往银行柜台打印票据,可直接从网上查询和获取,也更利于社保业务档案电子化管理。

落实国家要求全力推进电子票据系统改造国家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加大实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方便票据获取和保管。传统社保基金纸质票据是在财政部门的监制下,根据社保业务特点印制,由社保各收款银行管理打印,需要财务部门定期稽核整理归档。参保群众需要到银行柜台打印并妥善保管作为缴回凭据,管理成本较高。按照国家电子票据改革要求,基金管理处积极对接市财政部门推进社保电子票据系统改造,理清电子票据开具流程,提供群众获取渠道,截至当前,系统已经具备试运行条件,计划3月份纸电票据并行一个月,自41日起,实现电子票据单轨运行。

    二全面完成系统对接自动开具电子票据市财政部门提供了系统对接和手工录入两种开具电子票据模式。在征收业务转移到税务部门后,社保自主征缴业务包括转移业务和待遇缴回业务。需要开具票据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待遇缴回业务,作为参保单位和个人缴回凭据。待遇缴回业务的特点是涉及全部险种,收回渠道多、分散,结合实际分析,电子票据不具备集中手工录入开具条件,采取系统对接开票方式更快捷有效。按照临柜或线上缴款、反馈缴款、确认资金到账、开具电子票据、对外提供票据的业务流程,设计电子票据开具获取流程,实现代收银行资金归集到社保中心账户后及时开具提供电子票据。

    三提供多渠道方便参保单位个人取得电子票据实现社保待遇业务缴回电子票据开具后,关键是及时准确为参保单位个人提供获取渠道。当前,开发了社保自助设备和网上办事大厅两个渠道对外提供电子票据。参保单位和群众缴回待遇后,可以在分中心、街道社区、银行的社保自助设备上查询和打印,也可以进入电子网厅根据个人参保信息和单位办理业务信息查询、打印、下载电子票据。下一步,继续拓展电子票据获取渠道,推进在天津人社APP和微信公众号上推送电子票据,更加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