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6号)规定,保障我市消防指战员个人养老保险权益,市社保中心着力推动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及其所属支队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准备期清算补缴工作,并率先完成了天津消防静海支队300余人清算补缴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市社保中心紧密联系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协调相关处室多次沟通对接召开推进会议,想办法、出对策、破瓶颈,详细解读具体业务经办操作流程,指导全市各社保分中心因地制宜解决各类问题。制定四个步骤,扎实推动此次工作顺利进行。及时为应清算补缴但已离队人员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解决准备期补缴清算期间已存在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退费事宜;协助总队及其所属支队完成导入清算补缴人员数据申报;配合参保单位完成资金拨付划转。
二是严把审核关口,依法规开展业务经办。认真梳理相关政策规定,拟制下发工作通知,加强业务指导力度,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按照既定工作步骤,切实把牢业务审核关口,为机关事业准备期清算补缴工作的顺利推进夯实了基础。开通绿色查询通道,通过业务系统查询功能协助总队及其所属支队确定应清算补缴但已离队人员在我市的参保登记情况,并做好业务受理与经办,留存业务档案。针对清算期间已存在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退费事宜,指导各区安排专人对接,提前审核需退费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要件齐全的马上办、高效办,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办。
三是建强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经管服务。市社保中心将与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加强联系交流,深入开展党建共建,在政治生活、消防安全、社保经办等多个方面互促互进,全面推介静海经验做法,指导其它区全面完成此次机关事业准备期清算补缴工作。同时,以此次准备期清算补缴为契机,为后续退出消防员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导入机关事业单位视同缴费年限等经办服务打牢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社保中心将持续深刻领会准备期清算补缴工作对推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协助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圆满完成机关事业准备期清算补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