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籍人才聘用单位联合检查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深化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加强在津工作外国人事中事后管理,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机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外籍人才聘用单位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并聘用外国人的单位。
二、检查时间
8月1日 8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一)对外籍人才管理服务工作重视程度,外籍人才工作、生活等保障设施,外国人引进、管理、服务制度建设,以及外籍人才专管员队伍建设等方面;
(二)依法依规开展外籍人才日常管理情况,包括聘用手续办理,提交要件质量,开展岗前培训,缴纳社会保险,以及有效处理劳动纠纷,及时发放工资等方面;
(三)开展外籍人才服务情况,包括参加市、区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和自身开展的外籍人才特色活动,解决外籍人才工作、生活难题等方面。
四、检查方式
本次联合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
(一)随机确定执法人员。每次现场联合检查从市级执法部门随机抽取2-3名同志,各区人社局按照回避原则随机抽取1名同志。
(二)随机确定检查对象。将A级聘用单位和规模以上(外籍人才达到10人的)B级聘用单位按1/3的比例随机抽取,有违规线索的聘用单位全部进行检查。
(三)公开检查信息。检查结果将上报国家和我市相关管理部门并向各区通报。同时,通过市人力社保局、市外专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分为单位自查、集中检查、评价处置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阶段( 8月1日 8月15日 )。市外专局抽取并公布本次检查对象,通知被抽取的聘用单位填报《外籍人才聘用单位管理服务情况自查表》和自查报告,并于 8月15日前 报至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外籍人才服务窗口(地址: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北方人才市场3楼,联系电话:83869366)。
(二)集中检查阶段( 8月16日 8月25日 )。对于自查发现问题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召开外籍人才聘用单位联合检查约谈会,核查外国人管理服务工作情况,指出相关问题,督促进行整改。对于管理存在明显问题以及有违规行为的聘用单位,市外专局将会同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上门进行执法检查。
(三)评价处置阶段( 8月26日 8月31日 )。依据联合检查反馈结果,对聘用单位进行相应处置:对聘用单位出现非法聘用外国人,非法获得工作许可,未按规定为外国人缴纳社会保险、发放工资,以及所聘外国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外专局、市公安局等相应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检查结果录入天津市外籍人才聘用单位诚信档案,并对外籍人才聘用单位诚信等级进行相应调整。
六、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外籍人才聘用单位联合检查的重要意义,把全面开展检查与提升自身管理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安排专人完成好各项检查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二)要认真自查。被检查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按要求如实进行核查评分,在自查报告中逐项说明情况,并按时报送自查材料。
(三)要及时整改。被检查单位对于自查及集中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于 8月30日前 完成相关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附件:外籍人才聘用单位管理服务情况自查表
联 系 人:市外专局 李宗璟、季占龙
联系电话:83605283、13702139295、18622263488、83606278(传真)
电子邮箱:tjfwork@126.com
2017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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