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规〔2021〕6号)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津人社规字〔2021〕15号)的规定,确定2023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入户人员。公示期为2023年6月9日、12日、13日、14日、15日共五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对名单内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据实反映情况。

监督电话:022-24538071

地址: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