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 | 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
申请条件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中国国籍,须为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4.身心健康; 5.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 |
所需材料 | 1.书面材料。按照各项目专栏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2.电子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申报表。 |
办理流程 | 1.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国家印发通知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经审查通过后,到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指定窗口报送书面材料; 2.窗口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接收书面材料,审核后产生推荐人选; 3.上报人选。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人选及材料。 |
办结时限 | 符合条件、要件齐全的,即来即办。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3楼301室 |
联系电话 | 83869366 |
服务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