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事项 |
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申请 |
申请条件 |
天津市非教育系统在职工作人员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
所需材料 |
1.书面材料。按照国家留学网综合项目专栏中“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2.电子材料。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在线填写申报表。 |
办理流程 |
1.网上申报。申请人应在项目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到市引才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现场受理。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审核后产生推荐人选; 3.上报人选。市引才中心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人选及申请材料。。 |
办结时限 |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上报时间办结 |
办理地点 |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2号3楼301室) |
联系电话 |
022-83869366 |
服务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