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本市2022年度市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共20项,区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共17项,现予以公布。
一、市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序号 | 主办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市发展改革委 | 天津市价格监测、成本调查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
2 | 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 | 天津市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
3 | 市公安局 | 天津市社会治安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
4 | 市公安局 | 2019—2021年天津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
5 | 市民政局 | 天津慈善奖 |
6 | 市司法局 | 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
7 | 市人社局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
8 | 市农业农村委 | 天津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9 | 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明办、市总工会 | 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和“十佳”医务工作者评选表彰 |
10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市关爱退役军人协会 | 天津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
11 | 市体育局 | 天津市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
12 |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 天津市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
13 | 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 | 天津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
14 | 市总工会 | 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 |
15 | 市总工会 | 天津市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 |
16 | 团市委 | 天津青年五四奖章、天津市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员、天津市优秀共青团干部 |
17 | 市妇联 | 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
18 |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 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标兵) |
19 | 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社局 | 天津市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
20 | 市知识产权 战略领导小组 | 天津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
二、区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序号 | 主办单位 | 项目名称 |
1 | 滨海新区区委 | 滨海新区党建引领共同缔造治理体系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 |
2 | 滨海新区区委、 区政府 | 滨海新区“最美信访工作者” |
3 | 河西区委 | 河西区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 |
4 | 河西区委、 区政府 | 2016—2020年河西区普法先进工作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 |
5 | 河北区委、 区政府 | 河北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奖先进单位 |
6 | 河北区委、 区政府 | 河北区社区治理突出成绩奖 |
7 | 南开区委 | 南开区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 |
8 | 南开区委 | 南开区“协同发展与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9 | 津南区委、 区政府 | 津南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 |
10 | 津南区委、 区政府 | 津南区“优秀网格员”和“标兵网格员”评选 |
11 | 宝坻区委 | 宝坻区“青年五四奖章”暨“两红两优”评选 |
12 | 宝坻区委 | 宝坻区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
13 | 武清区委 | 武清区五一劳动奖评选 |
14 | 武清区委 | 武清区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 |
15 | 静海区委 | 静海区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 |
16 | 宁河区委 | 宁河区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工人先锋号 |
17 | 宁河区委 | 宁河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
三、严格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施评选表彰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评选方案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擅自变动项目的名称、评选范围、奖项设置等内容,不得擅自增设子项目,不得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评选对象收取、变相收取或摊派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与营利性机构合作举办或委托营利性机构举办,不得使用“荣誉称号”。要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不评选副局级或相当于副局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要按照规定做好公示工作,确保公示时限。
各区各部门不得将未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写入相关文件中,并不得以此作为项目申请或者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依据。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并及时报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宣传、网信部门应当加强对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未经审核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一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宣传报道。
对于违规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实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
电话(传真):83218358
来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编:300040)
天津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