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评选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55号)精神,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开展了“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条件、办法和程序,经有关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集体研究,确定了3名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正式推荐对象(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
自公示之日起,对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可与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董露 孔祥雷
联系电话:022—27205481
传 真:022—2330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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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天津市评选推荐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
刘 军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新区派出所副所长
温建富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北仓派出所社区警务队一级警长
周建峰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