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茹林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李建民(身份证号:14272919********15)2022年2月24日向本机关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2月25日依法受理,经调查核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于2022年8月30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S112011220220149)在通过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上述工伤认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或公告期满后60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