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真研究,拟同意设立市级以下创建示范项目9个,调整变更市级以下创建示范项目1个。

一、拟设立的9个市级以下创建示范项目

序号

主办单位

活动名称

1

市科协、市科技局

天津市全域科普示范街道(乡镇、园区)创建

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

3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

4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标杆企业创建

5

河北区委、区政府

河北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

河东区委、区政府

河东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7

河西区委

河西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8

南开区委、区政府

南开区“四创一引领”活动

9

津南区委

津南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拟调整变更的1个市级以下创建示范项目

南开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活动名称调整为“南开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活动设置由“文明单位、文明社区”创建,调整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加强监督管理,从严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现对上述创建示范项目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2月17日前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实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电话(传真):83218358

来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邮编:300040)

           天津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