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7号)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号)要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现将复核合格的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反映。
电话: 83218430
附件:2023年第一批天津市创业孵化基地名单
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