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锐泽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刘文(身份证号:430702********2518)于2023年03月27日向我委提出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申请,我委受理并出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2023年03月29日我委做出《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结论书》(编号:S212010320230208),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之规定,在直接、邮寄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天津市河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