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周安顺(身份证号:513025********2495)于2023年05月24日向我委提交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申请,我委已受理并出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告知书》, 2023年05月25日我委作出编号为S212011420230412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在直接、邮寄等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自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天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特此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天津市武清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