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文件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3年6月13日至6月2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人力资源部
通讯地址(邮编):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6号(300350)
电话:28779086
联系人:雷健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天津市电子信息技师学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