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促进民办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天津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区人社局按照文件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展了信用分级评价工作,市人社局根据各区信用分级评价情况,确定了《天津市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公示名单,现面向社会公示。
如有意见,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将情况发送市人社局指定邮箱:srsj2019@163.con或电话反映:83218252。
附件:天津市2023年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价公示名单。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