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4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现将天津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14个

1.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天津市东堤头中学;

3.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

4.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

5.天津市河北区启智学校;

6.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

7.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

8.天津市职业大学眼视光工程学院;

9.天津市第一中学;

10.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育才学校;

11.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12.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护理学院;

1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14.南开大学化学学院。

二、全国模范教师正式推荐对象10名

1.中国民航大学 邓武;

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苏家园学校 刘平;

3.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中瞿阝小学 刘瑞辉;

4.天津医科大学 汤乃军;

5.天津市机电工业学校 李子齐;

6.天津师范大学 李洪修;

7.天津市南开区中心小学 张楠楠;

8.天津市河北区第二实验新世纪小学 周瑾;

9.天津市蓟州区第八小学 侯振华;

10.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耿韶光。

三、全国优秀教师正式推荐对象12名

1.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刘勇;

2.天津市东丽区华侨城实验学校 纪宝伟;

3.天津理工大学 杨淑莹;

4.天津市静海区实验中学 张秀清;

5.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湖西中心小学 陈芳;

6.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中学 郑永迎;

7.天津市职业大学 贾海瀛;

8.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 郭蕾;

9.天津大学 曹树谦;

10.天津中医药大学 崔元璐;

11.天津市蓟州区第一小学 董国丽;

12.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樊明睿。

四、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1名

1.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 张静秋。

五、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2名

1.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齐莉;

2.天津大学 魏建国。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上述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表彰任免处反映(信函以达到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表彰任免处 022—83218409 传真:022—83218272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邮政编码:30004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