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4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通过,现将天津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公示如下:
一、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14个
1.天津市中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天津市东堤头中学;
3.天津市红桥区实验小学;
4.天津市体育运动学校;
5.天津市河北区启智学校;
6.天津市河西区上海道小学;
7.天津市津南区第一幼儿园;
8.天津市职业大学眼视光工程学院;
9.天津市第一中学;
10.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育才学校;
11.天津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12.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医学护理学院;
1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附属高级技术学校;
14.南开大学化学学院。
二、全国模范教师正式推荐对象10名
1.中国民航大学 邓武;
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苏家园学校 刘平;
3.天津市宝坻区八门城镇中瞿阝小学 刘瑞辉;
4.天津医科大学 汤乃军;
5.天津市机电工业学校 李子齐;
6.天津师范大学 李洪修;
7.天津市南开区中心小学 张楠楠;
8.天津市河北区第二实验新世纪小学 周瑾;
9.天津市蓟州区第八小学 侯振华;
10.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耿韶光。
三、全国优秀教师正式推荐对象12名
1.天津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刘勇;
2.天津市东丽区华侨城实验学校 纪宝伟;
3.天津理工大学 杨淑莹;
4.天津市静海区实验中学 张秀清;
5.天津市武清区泗村店镇湖西中心小学 陈芳;
6.天津市宁河区北淮淀镇中学 郑永迎;
7.天津市职业大学 贾海瀛;
8.天津市第一中学滨海学校 郭蕾;
9.天津大学 曹树谦;
10.天津中医药大学 崔元璐;
11.天津市蓟州区第一小学 董国丽;
12.天津市经济贸易学校 樊明睿。
四、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1名
1.天津市和平区岳阳道小学 张静秋。
五、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2名
1.天津市第一商业学校 齐莉;
2.天津大学 魏建国。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上述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表彰任免处反映(信函以达到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表彰任免处 022—83218409 传真:022—83218272
通信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邮政编码:300040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