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优秀高技能人才来津发展,带动技术技能水平和生产制造能力提升,服务实施“十项行动”,按照《天津市杰出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津人才组办〔2023〕5号),拟对我市引进的高技能人才予以资助。

现将拟资助引进高技能人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方式向市人社反映。

受理部门: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电话:83218261、23112159(传真)

附件:拟资助引进高技能人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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