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天津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试点建设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5〕500号)要求,经区人社部门初审、市就业服务中心复核,现将复核合格的20家天津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天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处反映。

电话:63082627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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