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中心,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及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17号)要求,经验收合格,以下工伤保险协议医疗(康复)机构新增为我市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机构: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天津市眼科医院等20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康复机构: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等11家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2025年我市新增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机构名单

                  2025年12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