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要求,现将我局2025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5年,市人社局立案办结各类劳动保障监察违法案件6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6件。立案查处案件较上一年度减少23件,主要原因是通过强化信用监管和非现场执法,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部分轻微违法行为在检查阶段即已整改完毕,未进入立案程序,减少了立案查处的案件数量。修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天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事项清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司法部印发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试行)》要求,结合天津人社领域执法实际,修订完善行政检查文书格式文本,编写文书填写指南及注意事项,有效提升执法文书制作质量。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全市人社系统深入落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全市人社系统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今年检查企业140家,现场检查数量同比减少11.95%。
三是深入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修订《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指导全市人社系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市人社局2025年度执法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5项,其中,自行开展执法检查2项、牵头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项,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市级人社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计划开展书面审查、日常巡查、控烟专项行动、劳务派遣专项检查各1次,共检查用人单位450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各1次,共检查工程项目10个、用人单位50家,检查结果均已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持续落实《市人力社保局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衔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协同做好社会保险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年协调全市人社系统移送公安机关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权益。
五是大力推进劳动保障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对各类用人单位遵守人社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监管的重要参考,实现分级、动态、精准监管,促进用人单位主动遵守人社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守法诚信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全市16.492万家用人单位评价劳动保障信用等级并推送信息,其中,A+级257家、A级16.384万家、B级701家、C级122家,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持续深入推进治理欠薪工作。坚持以制度建设为牵引,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专项整治措施,实行治理欠薪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按周归纳、问题隐患按周提示、重点任务按周推进,通过晒成绩、晾短板、比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推进“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全面应用,实现平台迭代升级,完成微服务架构应用、大数据分析模型使用、与国家平台数据共享等功能更新,加强对工程项目动态监管,从源头预防欠薪风险。平台上线以来,全市工程项目通过平台代发工资累计250余亿元,消除预警信息2万余条。
二是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部署,会同市委网信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整治劳务派遣违法行为、非法职业中介活动、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全市各级人社执法部门检查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各类用人单位共计658家,发现违法行为8个,全部依法查处,有效净化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新增及注销工作,组织市、区两级人社行政部门56名新增执法人员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保证持证上岗率100%。全面开展学法用法考法工作,组织全部执法人员依托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开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合格率100%,组织2次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达到以考促学效果,提升依法执法能力。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11次,涵盖新修订法律法规解读、案卷制作规范、多平台操作规程等内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诉讼旁听庭审1次,通过“旁听观摩”提升执法人员应对行政争议、规范执法程序的能力。落实全市执法人员全员轮训,有效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四)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推动。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制定市人社局行政执法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确定3个方面20项监督任务,采取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和常态化、长效化监督。
二是健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我局法制机构承担执法监督职能,由法制机构负责人和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干部负责执法监督工作。聘请首批22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6家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发挥其联系广泛的优势,积极参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评选公布《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5年度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做好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选评查工作,1个案例入选全市行政执法“示范优案”,发挥示范引导和规范预防作用。
四是强化日常监督。按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年评查市、区两级人社行政部门案件56件,逐一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整改。不定期抽查市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督促执法单位及时、全面归集行政执法信息。通报全市人社系统执法部门执法整体情况,全面剖析执法人员组成架构、立案案由分布、行政检查案件来源分布、行政处罚案件案由分布,明确改进措施,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专业化能力有待提升。面对灵活用工、平台经济纠纷等日益复杂的劳动用工形式,部分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等方面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复合型人才相对短缺。二是协同联动机制仍需深化。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查办案等方面衔接还不够紧密,特别是在处理跨部门、跨区域违法行为时,衔接不够顺畅,需要进一步优化。三是执法案卷仍需进一步规范。个别案卷存在事实描述不够精准、证据链闭环不够严密、法律文书说理不够充分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人社执法公信力
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执法工作实际,进一步统一执法程序、文书,确保同城同标。持续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帮促用人单位守法用工、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做好分级分类监管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工作。
(二)持续加强执法力度,维护企业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组织各区、各部门加大矛盾排查化解力度,汇总各渠道欠薪线索,逐条核实,逐一销号,切实管控好、化解好风险隐患。会同住建等部门,常态推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保证金等制度落实,持续推进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加大对劳务派遣、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深化部门联合抽查,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三)持续优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依法执法氛围
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用人单位、施工现场和劳动者身边,依托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用好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资源,采取制发宣传材料、推送宣传动画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广覆盖地宣传人社法律法规,教育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引导劳动者合法理性维权,促进营造人社领域良好法治氛围,助力法治人社建设落实落地。
(四)持续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持续完善人社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研究制定执法监督实施办法,修订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办法,加强案卷评查和问题整改,通过问题整改倒逼案卷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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