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市仲裁院召开企业法治座谈会,局法规处负责同志到会并讲话。仲裁业务骨干与来自天津食品集团、养乐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等13家企业共19位企业代表面对面交流。

会上,企业代表提出了处理劳动关系时面临的难题和困扰,如: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是否有权安排带薪年休假、值班与加班的区别、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权行使、劳动者患有重大疾病医疗期满是否可以解除等问题。仲裁院工作人员以化解矛盾、做好预防、维稳社会为切入点,针对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释明,指导企业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化解工作。

下一步,市仲裁院将持续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 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把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人社“十四五”工作结合起来,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群众所思所盼,强化源头治理,突出法律宣传的主线,提高细节把控的能力,从而实现依法办案、优化营商环境与稳定劳资关系,引导企业与劳动者树立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履行社会责任,稳定就业岗位。



                         (供稿:市仲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