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注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积聚整合优势资源,推动建立集多功能于一体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构——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并于2023年10月11日举行揭牌仪式。

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由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分别提供经费保障和人才智力支持,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内的争议预防、协商、调解、法律援助、调裁衔接等工作。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中心的建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是深化部门合作共建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的重要成果,是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实践基地,标志着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化解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必将为我市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市级层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而指导推动全市建立专业权威的调解组织机构、创新完善有效的工作制度机制、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作出新的有益探索。

下一步,我市将以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多元预防化解工作机制为牵引,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为中心,以强化重大争议和易发多发争议案件办理为重点,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广聚智慧、强化合力,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落细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要求,不断推进争议预防和协商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供稿:劳动监察处、市仲裁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