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将促进人才发展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日前,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会议,对《条例》内容进行全面解读,对《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推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23个单位和各区相关单位人才工作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代表等参加会议。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就《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重大意义进行了介绍,同时,围绕人才发展促进工作原则、政府和部门职责以及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使用、评价、激励、服务、保障等方面,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制定《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人才强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支撑,是深入总结实践经验、提高本市人才工作法治化水平的现实需要。《条例》的出台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就宣传贯彻《条例》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推动。下一步,市人社局将会同相关单位,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树牢品牌,积极开展《条例》宣传解读,持续提升《条例》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使用人单位和人才充分了解、用好《条例》。二是分解细化,明确各条款的重点任务、责任部门、具体举措和进度安排,指派专人全程跟进推动,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三是及时跟进,抓紧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方案,确保《条例》创新性举措落地见效。四是突出亮点,将《条例》落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结合起来,率先打造一批标志性人才工作成果。

供稿:法规处、人才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