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2024年一季度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形势分析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全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处)主要负责同志分析通报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任务。市仲裁院和滨海新区、河东区、东丽区、武清区人社局分别作交流发言。各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处(调解仲裁处)和市仲裁院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提出的“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持续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会议强调,争议办理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在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季度,我市劳动人事争议办理情况总体平稳可控,没有发生异常波动和极端负面舆情,但根据经济形势综合分析,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范和争议案件办理压力仍会不断加大,争议案件总量仍将会保持一个较高的态势,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问题依然存在,集体争议防范化解工作不容忽视。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从8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争议办理质效。一是着眼源头,做“实”预防。要前移关口、下沉重心,深入开展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加大人社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力度,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从源头减少争议发生。二是立足自主,做“好”协商。持续推进协商调解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沟通对话、自主协商等机制建设,增强企业内部自主解决争议能力。三是突出柔性,做“大”调解。坚持把调解贯穿争议办理全过程,积极推动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柔性化解争议纠纷;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高效联动、有序衔接,进一步做“大”调解格局。四是跟进督导,做“快”履行。积极跟进督促引导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内容,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畅通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渠道,进一步强化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五是提升效能,做“强”仲裁。综合运用终局裁决、仲裁调解、要素式办案、简易处理等方式,充分发挥仲裁制度“前置、终结、三方、高效”的优势;要与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裁审衔接,提升裁审结果一致率,切实增强仲裁社会公信力。六是积聚合力,做“优”联动。深度挖掘部门资源,加强与人社部门内部其他业务板块之间的配合联动,注重与外部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把化解争议的力量整合得更强、资源集聚得更优。七是放眼大局,做“全”服务。在依法办理争议案件的同时,积极加强与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为当事人做好人社政策服务举措对接,拓展维权部门的服务范围。八是强化保障,做“足”支撑。要选优配强办案力量,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增强经费保障能力,积极探索科技赋能争议预防化解的新路径、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争议调处质效。

(供稿:劳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