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市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我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实际,首次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

本次发布的6起案例,涉及带薪年休假享受条件、仲裁时效把握、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支付、隐形加班认定、竞业限制约定、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确认等方面争议纠纷,既包含传统争议焦点问题,又涉及新业态用工的新型问题,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近年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力度不断加大、工作举措不断深化,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此次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重在发挥三方面作用:

一是注重规则指引,促进裁审尺度统一。案例来自工作实践,聚焦热点难点,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明确疑难问题处理规则,指引我市各级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在办理类案中统一裁审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提高裁审一致性,增强仲裁与司法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二是注重规范引领,促进争议源头治理。案例是鲜活的法律与教材,发布典型案例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具体举措,通过发挥仲裁裁决和司法裁判的评价、引领、教育功能,有助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更好地学习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明晰行为规范,了解裁审规则,促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三是注重业务指导,促进办案能力提升。典型案例在审理理念、政策导向、法律适用、裁审尺度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发挥案例及时灵活、针对性强、易于把握的优势,用已决案例给仲裁员办案提供权威、规范、全面的参考和指导,有助于促进仲裁员不断提升办案能力和裁审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劳动权益维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这一主责主业,与市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加强裁审衔接工作,更好地凝聚和发挥仲裁与诉讼合力,实质性化解更多争议案件,促进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助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供稿:劳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