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天津市委依法治市办、天津市法学会、天津社会科学院共同编辑的《天津市法治发展报告NO.4(2024)》(天津法治蓝皮书)出版发行,市人社局首创政策法规观察员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立法被写入蓝皮书。
据了解,蓝皮书是智库成果出版与传播平台,《天津市法治发展报告NO.4(2024)》(天津法治蓝皮书)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全面回顾和系统总结了2022年至2023年天津法治政府建设成就,对天津法治政府建设现状展开分析并对发展态势进行预测。全书由1篇总报告、5篇分报告、8篇专题报告、4篇改革创新研究成果、3篇高质量发展专栏研究成果和2篇典型案例组成。市人社局首创政策法规观察员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经验做法入选专题报告《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管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和《天津市行政监管体系与监管机制探索创新》,《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两项立法工作写入分报告《天津市以高质量行政立法促发展保善治》,为全市重点领域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公众在决策政策决定制定中的参与度提供了经验。
近两年来,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努力在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积极探索,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一是坚持开门立法,划出汇聚民智的“同心圆”。在全市和全国人社系统率先建立政策法规观察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职工群众、律师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中公开选聘首批观察员,发挥联系群众和基层紧密的优势,直接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建言献策,为法规规章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提出380条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汇聚民智、集中民意,为人社事业发展立良法善规。
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核,构筑人社事业发展的“高起点”。紧紧抓住行政规范性文件是依法行政的关键起点,严格程序管理和质量把关。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报送备案等程序。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台帐管理办法,将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和失效、废止文件分别纳入台账,实行目录管理、动态调整。严格合法性审核,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文件“双审核”,将合法性审核作为提交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审议的前置条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不得提交会议研究决定。
三是强化法治引领,打造法治保障的“护航舰”。起草并提请市政府颁布《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规定》,成为全国首部职业技能培训省级政府规章,是一部涵盖职业技能培训全链条、多环节的政府规章,标志着天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迈入法治化发展新阶段,为今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了法律依据,对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经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本市首部促进人才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涵盖人才培养、开发、引进、流动、使用、评价、激励和服务、保障全领域全链条,对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实施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加快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发挥基层的主动性、首创性,不断创造更多法治建设的典型经验,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贡献人社力量。
(供稿: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