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市人社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调解仲裁维权制度机制,依法妥善化解争议纠纷,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一是加强源头预防,前移维权工作触角。开展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围绕用工重点环节、争议高频事项,为企业开展“订单式”“互动式”送法讲法服务,指导建立内部沟通协商机制,提升企业依法规范用工、自主化解争议的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发生。截至目前,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72次,服务企业4658家。
二是深化多元解纷,健全维权协同路径。加强与司法行政、法院、工会、工商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着力构建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矛盾联调的工作格局。指导建立22家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组织,推动26家调解仲裁机构入驻市、区两级综治中心,发挥多部门职能优势,合力推动争议多元化解、实质解纷。
三是优化流程机制,提升维权处理质效。聚焦依法高效化解争议案件,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仲裁申请渠道,优化案件处理流程,开展要素式办案,加强调裁审深度衔接,确保争议案件依法妥善办理。近三年仲裁结案率保持在91%以上,调解成功率在78%以上,终局裁决率、仲裁终结率位居全国前列,仲裁裁决的权威性进一步提升。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维权服务能力。实施“培训+竞赛+应用”能力提升行动,构建“聘前培训+骨干培训+青年培训”的全周期培训体系,联合市总工会举办首届劳动争议调解员技能竞赛,与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业务交流研讨与典型案例编写发布机制,全方位、多维度提升调解仲裁队伍综合素质,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本领。
(供稿:劳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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