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信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王宁宁、杨庆辉诉你单位要求劳动报酬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保劳人仲案字[2020]第51637、51638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1年6月7日上午9时在第三仲裁庭(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6室,联系电话:022-84906096)开庭审理津保劳人仲案字[2020]第51637号案件,2021年6月7日下午13时30分在第三仲裁庭(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司法大楼636室,联系电话:022-84906096)开庭审理津保劳人仲案字[2020]第51638号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港保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