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振新橡胶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任福田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津北辰劳人仲案字[2021]第1038号)。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1年10月11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果园南道2号院内1楼仲裁1庭)开庭审理此劳动争议案件。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北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