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陶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贺伟诉你拖欠工资争议案件(津和劳人仲案字[2021]第33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津和劳人仲定字[2021]第534号),仲裁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同意申请人的撤诉申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和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