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刘艳成劳务服务队:

本委受理的张德新诉你公司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宝劳人仲案字[2022]第820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2年12月22日上午9时在仲裁二庭(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广阳路交汇口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联系电话:022-29242238)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宝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