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子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刘思妤诉你单位请求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津东劳人仲案字[2022]第1545号应诉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通知、申请人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23年2月22日上午08:30在仲裁一庭(天津市河东区王串场一号路南头河东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60567921)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天津市河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