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已经审理完结朱常和与你单位的津劳人仲案字(2023)第184号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裁决书,津劳人仲裁字[2023]第175号裁决书内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等规定裁决如下:一、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0年年度防暑降温费704.4元;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本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