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确定,对此,有用人单位来电咨询,如何确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期限,最长时限是多久?
      
 按照《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及时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或首诊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所受伤害未列入《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以临床治愈或经治疗相对稳定需要的时间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确定。
      
 用人单位确定的停工留薪期及延长停工留薪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停工留薪期满12个月后仍需延长的,由管辖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总计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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