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网信专业职称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二)注重德才兼备,坚持以德为先,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突出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导向,注重评价人才在网信领域取得的实际工作业绩和成效,重点考察在自主创新方面的业绩。
(三)符合网信专业资格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相应层级的网信专业职称。
(四)已取得其他专业职称的人员,在网信岗位工作满1年的,可以转评同层级网信专业职称;符合高一层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高一层级网信专业职称。
(五)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0〕4号)有关规定,申报网信专业职称。
(六)网信专业各层级职称证书,在京津冀三省市范围内均可互认,无需换证,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