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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职业技能竞赛的人数要求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06-27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级综合赛、市级一类竞赛每个竞赛项目,同一组别的决赛人数不少于20人(组);同一赛事、同一赛项、同一组别,同一单位参赛人数不多于2人(组)。市级二类竞赛、区级竞赛每个竞赛项目,同一组别的决赛人数不少于15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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