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机构违反规定开展认定活动的,由市鉴定中心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约谈评价机构负责人、限期整改、暂停评价活动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提请市人社行政部门处理,由市鉴定中心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鉴定中心删除公示查询系统信息后撤销其备案;涉嫌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