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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如何规定?
发布日期:2025-01-09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补贴期限一般为3年(以核定享受社保补贴年月起36个月),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即最长不超过5年。法定退休年龄按新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动态审核确认。自2025年起补贴仅可享受一次,对2025年以前已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2025年后申请再次享受社保补贴的,不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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