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2023年4月27日第1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孙连国同志任天津市劳动保障技师学院(天津市劳动保护学校)副院长(副校长),免去其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职务;
孙楠同志任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2023年4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