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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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1-27 00:00

 

市人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时效。全年共主动公开260条政府信息,均在信息形成的20个工作日内公布,没有出现变更的政府信息。在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印发后,一式三份分别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全年共报送699份,并全部实现文件电子化,方便群众及时查阅人社政策信息。根据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全年共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意见52件。

为加强各基层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按照人社部要求,制定了《天津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天津市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明确了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共18大类93项办事事项的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案件224件,主要集中在就业、养老、失业、工伤、劳动关系、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民生政策,以及提前退休、特岗退休等问题。申请事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截至2019年末,已办结22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各项依申请公开答复均严格遵守法定时限,不存在超期答复的情形。

为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坚持标准化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各处室、单位依申请公开办理联络员制度、局域网办理留痕制度、案件台账管理制度、季度统计分析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流程,规范依申请受理答复文书。二是强化疑难会商机制。注重依申请公开案情分析,及时研判行政诉讼风险。对于一些影响面广、敏感度高的问题,由政务服务处会同有关处室、单位共同研究,提升答复质量,防范应诉风险。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办文公开制度。坚持从源头入手,将信息公开纳入公文处理过程,各处室在制文时即提出公开范围及方式等初步意见,通过公文流转环节,层层审查把关,特别在公文审核环节,将公开审查作为重点内容之一,与公文内容、流转程序一并审查。

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保密审查有关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坚持从源头入手,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紧密结合,确保公开文件不涉密。

三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每天登陆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询系统、后台和公众邮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查查询系统是否运转正常,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公众能够及时、完整地获取人民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配合中国政府网、市政府办公厅、人社部做好矩阵宣传转载工作。完成政府网站规范建设专项检查,规范市社保中心、市引才中心等业务板块内容,加强对局门户网站下子板块的监管职责,提高网站整体一致性。

二是内容发布及时准确。2019年,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2761条,日均访问量达21万人次,做到新闻动态天天更新,政策与解读同步更新。配合人社部完成新闻宣传矩阵转发任务35次。坚持新闻信息月报送制度,在做好本级网络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每天将人社领域的新闻动态及时向市政务网报送,扩大人社工作宣传范围,全年报送新闻信息292条,被政务网采用189条。

三是新媒体平台影响大扩大。“天津人力社保”微博、微信公众号积极发挥网上舆论引导、构建清朗网络空间重要作用,强化传播效力,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百姓关切,受到市政府通报表扬。微博累计发文10276条,粉丝量超11万人。微信累计发文200余条,粉丝量超17万人,形成较强的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自2014年至今)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9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减少2

183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9

增加23

92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

增加1

1

行政强制

2

无增减

2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无增减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2

4389.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0

 4

0

0

0

2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1

0

0

0

 1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0

0

0

0

 13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4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0 

0

0

0

6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5

 1

0

0

0

16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果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234

5

0

0

0

 2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0

0

1

6

3

0

0

0

3

7

0

0

2

9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及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等因素,我局权责清单调整较大,与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公务员管理、科技等部门均有职能交叉,由此产生信息公开主体不清、依申请公开跨部门协调难度增大等问题。下一步,待各项改革工作结束,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之后,我局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在做好改革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效保障公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