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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23 18:0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关于人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强化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推动人社领域各项工作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一是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企业群众关心的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热点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加信息公开深度,展示信息公开效果,切实做到及时回应服务对象问题需求,有效服务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全年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6条,并在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印发后,一式三份向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和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全年共报送558份,全部实现文件电子化。二是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全年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履职依据”栏目公开,并相应配备政策解读文件。三是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和办理工作情况。全年共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意见45件。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答复准确、合法、及时,充分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2件,其中网站申请164件、当面申请15件、信函申请13件;已办理189件,结转下年度办理3件。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办文公开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审查机制,将公开审查工作贯彻公文拟定、审核、发布全过程,特别在公文审核环节,将公文公开属性作为重点内容,坚持主动公开为常态,非主动公开文件必须明确理由。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修订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拟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严禁保密信息上网,切实做到“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网站栏目运维责任制,认真做好局门户网站主要页面、常设栏目、专题专栏内容更新,全年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231条,日均访问量18982人次。二是积极发挥“天津人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网上舆论引导、构建清朗网络空间作用,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群众、企业关切。全年政务新媒体累计发文3346条,粉丝量68.5万人,影响力不断扩大。三是强化平台整治整改,常态开展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梳理排查工作,围绕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平台运行、安全管理,开展全面梳理排查,确保运行安全高效。提升网站服务群体适用性,完成局门户网站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改善特殊群体使用体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3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5

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64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026.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4

8

0

0

0

0

1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4

7

0

0

0

0

10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1

0

0

0

0

5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5

0

0

0

0

0

1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7

0

0

0

0

0

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7

8

0

0

0

0

19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1

4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公开过程还缺乏有效互动;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准确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市人社局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与服务对象互动沟通。充分运用现有技术手段制作解读材料,采取一图读懂、一问一答等多种形式,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各类人社信息,提升企业、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力。三是加强隐私保护。在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审核,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确保公开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未审结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2023年审结结果为维持。

2023年度未发出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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