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等级设置为五个等级,即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