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工伤保险责任如何承担?
答: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2、职工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答: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3、企业破产时工伤保险待遇如何支付?
答: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4、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时工伤保险关系如何办理?
答: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5、如果工伤复发,还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答: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配置辅助器具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
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应如何支付费用?
答: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7、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哪些医疗机构就医?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8、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怎么办?
答: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