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坚持遵循档案专业人员成长规律,坚持科学评价,坚持以用为本,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档案人员职称制度,不断提升档案专业人员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档案干部队伍提供人才支撑和制度保障。

档案系列职称评价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本市(含驻津)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在职从事档案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满足申报条件的,可参加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本实施范围不包括各类院校从事档案教学工作的教师。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档案系列职称评审。

档案专业人员职称的层级和名称是什么

档案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各层级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管理员助理馆员馆员副研究馆员研究馆员。正高级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五至七级,中级对应八至十级,初级对应十一至十三级。

档案系列职称评价把什么放在首位?

坚持把讲政治放在职称评价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引导档案人员坚定政治立场、坚守道德底线、强化社会责任,践行爱岗敬业。通过考核测评、群众评议等方式,全面考察档案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强化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落实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

档案系列职称评价如何突出业绩贡献?

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业绩成果、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的评价。对工匠型档案专业人员,着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操作水平和解决问题、创新方法的能力;对学术型档案专业人员,着重考察研究能力、学术水平、学术影响和应用效果。推行代表作制度,不论文作为职称评价限制性条件,把档案专业人员的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价重要内容。档案专业人员在特殊领域不能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对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的标准规范、修复成果、创意产品以及发明专利、技术方案、研究报告等,均可作为代表作。严格代表作审核机制,确保具有行业领先水平和引领带动作用。

档案系列职称的评价标准如何掌握?

实行市级标准、单位标准相结合。市人社局、市档案局在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天津市档案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见附件)。按本市相关规定获准开展自主评审的用人单位,在不低于市级标准基础上,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制定单位标准。

档案系列职称评价的方式有哪些

初级实行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方式,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实行评审方式。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实行按系列统一评价,坚持业内同行专家评议,可综合运用面试答辩、个人述职、业绩分析等多种形式,提升评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档案系列的职称评价机构是哪里

市档案局是档案系列行业主管部门,组建天津市档案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副高级、中级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办事机构设在市档案局相关部门。在本市具备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前,正高级职称由市档案局汇总、市人社局复核后,报送国家档案局参加评审。探索由市级行业学会(协会)或市档案馆承接社会化评审职能,鼓励符合条件的档案馆经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档案系列职称评价如何向优秀人才和基层一线倾斜

对在档案保管与利用工作中出重大贡献或急需紧缺的档案专业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根据基层一线岗位工作特点,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从事基础性工作的档案专业人员,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适当放宽学历、任职年限要求。

十、档案系列职称如何使用

实现职称评价与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相衔接。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对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根据档案工作需要,择优聘任具有相应职称的档案专业人员从事相关档案工作。

档案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有何要求

档案专业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创新思路,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水平;用人单位应支持档案专业人员参加培训。

档案系列职称证书在京津冀通用吗

档案专业人员各层级职称证书,在京津冀三省市范围内均可互认,无需换证,用人单位可直接聘用。

、如何优化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服务?

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依托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档案系列职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网上查验,让信息多跑路,人才少跑腿。不断精简申报材料,职称评审办事机构于每年度职称评审前对外公布申报材料清单

、如何强化档案系列职称评审过程管理?

实行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下同)及评审专家库核准备案制度,强化同行专家评价,探索京津冀评审专家共享。职称评审委员会每次开展评审前,职称评审办事机构须按规定随机抽取评审专家,落实廉政保密、专家回避轮换制度。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实施退出和问责机制,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评审专家将取消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如何加强档案系列职称评审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职称评审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评审推荐结果、评审结果公示。市人社局、市档案局通过质询、约谈、现场调查、查询资料等方式,对档案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开展抽查、巡查,依据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倒查、复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取得的职称一律撤销,并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津人社规字〔20194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本实施意见何时生效、何时废止?

本实施意见自2021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1231日,《天津市档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试行)》(津职改字199416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