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修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7年,我市启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改革,取消全市统一招聘,允许事业单位按规定自主组织实施包括笔试在内的各环节招聘工作,充分实现了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为规范笔试组织实施工作,我市印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8号),强化了对笔试各个环节组织实施工作的政策指导。随着落实事业单位招聘自主权工作不断推进,原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要。因此,我们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

二、修订后的《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有哪些变化?

答:(一)细化了命题人员条件。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第九条中要求“命题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精通本专业知识,有较高的命题能力”,明确命题人员的学历、职称要求均包含本数。

(二)确定了资料保存年限。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第三十条中要求“笔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笔试工作方案、考生答卷、成绩表、影音资料等原始资料至少保留2年以上,电子文件须保存3年以上,保存期满后方可按照国家保密规定组织销毁”,增加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资料保存年限的规定。

(三)完善了考务保密要求。在《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第三十二条中要求“笔试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确定试题、参考答案、评分标准、答卷、尚未公布的考试成绩及考务信息等涉密等级及知悉范围”,增加了要按规定确定相关材料的涉密等级及知悉范围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