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信息怎么确定?

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主要依据其遵守职业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协议以及年度培训质量评估等方面的情况确定。

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由谁实施?

答:市人社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人社行政部门在市人社行政部门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分级评价相关工作。

三、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分为几个等级?

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A+级(优秀)、A级(良好)、B级(一般)、C级(较差)。

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被评价为A+级(优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评价为A+级(优秀):

(一)近两年内无违反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近两年内无违反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协议行为的;

(三)上年度培训质量评估结果在90分及以上的。

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被评价为A级(良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评价为A级(良好):

(一)近一年内无违反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近一年内无因违反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协议受到处理的;

(三)上年度培训质量评估结果在80分及以上的。

六、在什么情况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被评价为B级(一般)?

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价为B级(一般):

(一)近一年内因违反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被查处,但能及时纠正,未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一年内因违反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协议,受到下达整改函或暂停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处理的;

(三)上年度培训质量评估结果在70分至79分的。

七、在什么情况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被评价为C级(较差)?

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价为C级(较差):

(一)近一年内因违反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一年内因违反政府补贴职业培训协议,受到解除协议处理的;

(三)上年度培训质量评估结果在69分及以下的。

八、对被评为A+级(优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何激励措施?

答:对评价为A+级(优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合理减少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频次;

(二)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担新型学徒制、项目定制等项目培训重点支持;

(三)申请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时,同等条件下给予重点支持;

(四)在开展本培训机构许可范围的业务时,予以政策支持,向有培训需求的企业进行重点推介;

(五)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九、对被评为A级(良好)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何激励措施?

答: 对评价为A级(良好)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一)合理减少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频次;

(二)在区级重点培训项目中,同等条件下给予重点支持;

(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激励措施。

十、对被评为C级(较差)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何惩戒措施?

答:对评价为C级(较差)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施以下惩戒措施:

(一)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频次;

(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十一、如果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有异议,如何提出异议申请?

答: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认为本机构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应用和信用分级评价等过程中存在错误、遗漏等情形或者侵犯其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市人社行政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出异议申请后如何处理?

答:市人社行政部门接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出的异议申请后,属于本单位处理范围的,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并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单位;如需向相关部门核查信息的,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处理,并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单位。

十三、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后如果据以认定信用评价等级的事实依据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如何处理?

答: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后,据以认定信用评价等级的事实依据被依法撤销或变更的,市人社行政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评价该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等级,并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变更信用评价结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