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津创业 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若干措施》共18条,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5个方面。一是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包括强化创业政策扶持、实施创业启动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扶持。二是推动重点平台载体建设,包括支持建设创业载体、鼓励设立创新平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建设综合服务载体。三是组织标志性招才引智活动,包括借助首都资源引才、组织“海外赤子津门行”活动、通过竞赛识才聚才。四是开辟项目申报绿色通道,包括支持申报重点项目、表彰项目,开展职称评价。五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包括提供出入境便捷服务、完善生活服务保障、落实社会保险待遇、提供档案专属服务。

二、《若干措施》在加大创业资金支持力度方面提出哪些措施?

答:来津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回国5年内租房创办企业的,可以享受最长24个月、每月最高2500元的创业房租补贴。毕业2年内首次创办企业且正常生产经营满1年,并成功带动就业的,可以享受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400万元。每年遴选20个左右优质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项目,给予专项启动资金资助。其中,遴选潜力型企业10个左右,每个给予30万元资金资助;初创型企业10个左右,每个给予20万元资金资助。推荐优质的创业启动项目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对入选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

三、《若干措施》在推动重点平台载体建设方面提出哪些措施?

答:在天开高教科创园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园,丰富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天津滨海新区)、天开海归小镇等载体功能,对运营高效规范、发挥作用明显的留学回国人员创业载体,给予最高50万元年度奖励资助。留学人员创业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以享受一次性30万元资金补贴。支持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根据专业领域和研究方向,分类加入相关创新联合体,推动企业与高校、企业家与科学家建立“握手通道”。整合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综合服务机构,提供回国落户、政策咨询、项目申报、创业培训、人事代理等一站式、个性化、全方位服务。

四、《若干措施》在组织标志性招才引智活动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主动对接北京举办的高水平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平台,联合开展海外人才招聘、项目对接、技术攻关等主题活动。组织“海外赤子津门行”活动,积极对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联合邀请国外知名院校留学人员来津参观考察。高水平举办“海河英才”创新创业大赛,对获奖项目提供奖励资助、项目对接、创业辅导、金融扶持等支持政策。

五、《若干措施》提出哪些措施来开辟项目申报绿色通道?

答:支持来津创业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本市引进领军人才等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对入选者给予奖励资助。支持在津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申报本市雏鹰—瞪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来津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可以不受原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年限的限制,根据其在国外的工作经历和学识水平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对进入上市培育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提供职称评审专项服务。支持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来津创业留学回国人员及其团队成员,申报政府特殊津贴、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若干措施》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提出哪些支持措施?

答:在出入境、工作许可、办理永久居留手续、个人物品通关等方面,为来津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便利服务。优化“海河英才”卡制度,实行“直接发卡+人才举荐”,为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发放“海河英才”卡。留学回国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在津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同等社会保险待遇。设立留学回国创业人员档案专库,为创业团队存放档案提供专属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