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快引进培养用好人才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答:我市出台《若干措施》,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推动“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提质升级,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实施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二、《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
答:《若干措施》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实施更加开放包容举措,加快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二是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吸引更多大学生在津发展。三是坚持产教融合培育人才,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四是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五是强化平台载体支撑,加快推进科技教育人才协同发展。六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体系,营造近悦远来人才发展生态。
三、《若干措施》在加快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方面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答:《若干措施》在加快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方面提出3条举措。一是畅通人才引进渠道。举办“海河英才”大会等活动。借助大模型等技术,提供政策智能检索、职位精准匹配等服务。发挥用人单位引才主体作用,引进各领域优秀人才。二是实施人才引进项目。加快引进领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奖励资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博士后设站单位引进博士进站开展研究。支持新引进来津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相关人才项目。三是保障人才来津便利。在访问签证、工作类居留许可、来华工作个人物品通关、工作许可等方面,为海外人才提供便利服务。
四、《若干措施》在吸引大学生在津发展方面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答:《若干措施》在吸引大学生在津发展方面提出3条举措。一是搭建求职平台。依托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以及市场化信息平台载体,面向高校毕业生发布岗位需求信息,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等活动。建设就业见习基地和大学生实训基地,支持大学生在津见习实训。二是拓展就业岗位。落实新业态企业相关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发高质量就业岗位。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在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招录计划设置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倾斜。三是支持在津创业。在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方面,给予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扶持。
五、《若干措施》在坚持产教融合培育人才方面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答:《若干措施》在坚持产教融合培育人才方面提出3条举措。一是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实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与天津市联合资助等项目,给予符合条件的人选相关政策支持。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支持设立博士后创新创业基金。二是培育高水平技能人才。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工程。举办“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和行业、区域职业技能竞赛。支持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选树“海河工匠”、“天津市技术能手”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三是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卓越制造人才培养、企业家队伍高层次人才培养、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等项目,给予入选者相关政策支持。
六、《若干措施》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方面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答:《若干措施》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方面提出3条举措。一是推进评价制度改革。围绕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前沿领域等,优化职称专业设置。为重点上市培育企业科技研发人才提供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设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技术职务。二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企业出题、能者破题、政府助题”的新型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机制。围绕破除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堵点和痛点问题,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畅通科研人员科技成果作价投资路径,支持具有领导职务的科研人员技术入股。三是完善薪酬分配机制。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自主决定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对全职承担重点攻关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实行年薪制等措施。推动上市公司开展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开展股权与分红激励。支持国有企业赋予领军人才更加灵活的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
七、《若干措施》在强化平台载体支撑方面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答:《若干措施》在强化平台载体支撑方面提出3条举措。一是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平台建设。提升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武清京津产业新城等平台承载能力。联合京冀共同开展人才招聘等活动,共建、共享人才引进渠道和资源。二是支持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优化天开高教科创园“多点”布局,重点向具备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潜力的园区和空间有序拓展。在天开高教科创园试点博士后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引育知识服务等市场化科技服务业,聚焦智能科技等领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三是加强人才发展平台建设。推动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河实验室、顶尖科学家工作室、卓越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等平台以及各类创新联合体建设。
八、《若干措施》在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方面提出了哪些重点举措?
答:《若干措施》在优化人才服务保障体系方面提出5条举措。一是优化落户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离校前进行网上申请,由相关部门统一审核、快速办理落户手续。取得本市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稳定在津工作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申请落户。优化居住证积分落户办理流程。二是完善生活服务配套。实施“海河英才”卡制度。通过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方式,多渠道满足人才安居需求。持续认定市级人才公寓,给予用水、用电等支持政策。三是优化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立重点人才联系服务机制。设立市留学回国人员综合服务机构。建立出入境事务服务中心。四是提升市场化服务水平。加快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争创国家级数字经济人才市场。支持企业借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按规定给予相关补贴。五是优化工作协同机制。建立人才工作高效调度、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相关单位之间沟通联系、信息共享,形成更加高效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