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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工伤保险定点资格医疗机构的通知
津劳办〔2005〕214号
天津市社会基金管理中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和《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政府令12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天津医院等二十七家申请单位为工伤保险定点资格医疗机构。
附件:天津市首批工伤保险定点资格医疗机构名单。
二OO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