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简体| 繁体 无障碍 长者模式

名    称 :
市社保中心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12568x/2013-0020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字 号 :
津社保养〔2012〕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相关分中心:

根据市人民政府《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2]16号)文件精神,自 201311开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月180元调整为200元。

各分中心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精心组织,确保待遇及时调整到位。同时,要做好宣传,以便让城乡居民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规定。

附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的意见(津政发[2012]16号)

2012 年12 月25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